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书后,会在48小时内执行。如果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人民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裁定。案外人或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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