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约定管辖。【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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