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董事选举更换股东不可以在章程另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生产方式有硬性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任公司董事会担任的董事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可以有职工代表,也可以选举产生。选举主体为公司职工,选举形式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不能持有多少股权进入董事会,没有股权的人也可以进入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生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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